道孚县位于四川省西北部,甘孜州东北部,处青藏高原东南缘的鲜水河的断裂带。东与丹巴,西同新龙,南和康定、雅江,北与炉霍及阿坝州的金川、壤塘等共七县接壤相邻。境内幅员面积7546平方公里。人口4.5万。有藏、汉、羌、回、苗等16个民族,其中以藏民族为主体,约占总人口的89%。道孚,古名道坞,历史悠久。隋为附国地,唐属吐蕃,至清宣统三年(1911年)“改土归流”置道坞设治局,民国元年(1912年)设县治,始称道坞县,翌年更名为道孚县。1936年红军长征途径道孚,朱德、刘伯承、徐向前等老一辈革命家在此建立政权,成立波巴依得瓦道孚县政府,是革命老根据地。道孚县地处三叠纪沉积盆地发育区,矿产成矿地质条件良好,开发潜力大,道孚县已有金、银、钨、锡、铌、铍、锂、钽、水晶等九大高值矿种,也有可供地方利用的铁、泥煤、石灰岩、温泉等固液体矿产资源。有新兴工业矿物原料--红柱石矿产地多处,有大型矿产资源规模的铅锌矿,有多处铜矿资源产出地。总计有矿产资源7类14种56处产地。现铅锌铁矿正在开采,并初见效益,道孚县矿产资源品种之多,特别是高值矿产资源品种之多,是不多见的。充分利用这一优势,潜力巨大,前景乐观。
道孚子女欠债,父母偿还???
成年子女欠债,父母是没有责任偿还的。
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此对于其个人债务应该自己来进行承担,是要对自己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和相应后果的,当然父母如果是自愿代为偿还的,法律予以准许,这属于个人的自愿行为。或者是存在连带担保的情况下,那么父母才有责任来进行承担。如果该笔债务中,父母是保证人或担保人,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债权人有权主张父母偿还债务。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欠付的债务,如果该子女没有独立的个人财产可以偿还或者不足以全部偿还;其父母作为其监护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子女去世,父母继承了子女的遗产,亦应当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
但是如果孩子是未成年的,欠下的债务也是符合自己行为能力的,由此欠下的债务父母需要承担,因为父母是孩子的监护人。如果孩子成年了,则由孩子个人承担。除非儿子死亡。
子女欠债父母是否有责任偿还,要分情况,具体如下:
(1)是未成年子女的债务,由于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所以在未成年人他本人没有财产可以偿还的情况下,作为法定监护人的父母有义务替子女偿还债务;
(2)是子女已经成年,在这种情况下父母没有义务和责任要替子女还债;
(3)如果成年子女已经死亡但生前又有债务未清偿,如果父母继承了子女的遗产,则应当用遗产来清偿子女生前所欠的债务,但是清偿债务应以子女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